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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宜兴市丁蜀镇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程 招标公告
来源:haulotte简易式    发布时间:2024-12-21 02:00:06

  1、取土部位:详见设计图, 2、取土深度:详见设计图 , 3、包含挖土、装车、外运至张泽村等村鱼塘复耕地块及甲方指定地点。4、再利用区域位覆土深度、场地平整、沟渠的开挖须满足甲方指定要求5、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场地平整、铺设钢板施工便道等费用,6、施工工程中如发生现场道路、设施等破坏,中标人需自行承担修复费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 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路399号四楼),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2)报名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圆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以转账、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缴纳,不接受别的形式的缴纳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公司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账户名: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南支行,账号:00770。并备注项目名称,所有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加盖红章、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红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银行转账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票或汇票)。(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及QQ邮箱,报名资料装订成册)。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4)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经理投标),(5)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企业营业执照,(7)企业资质证书,(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

  注:(1)除上述第(5)、(7)、(8)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需附于投标文件中。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年后付至审定造价的70%,第二周年在审计结束的基础上付清余款。如在付清余款的时间节点内审计报告出具不足一年的,需扣留工程审定造价的5%,待审计报告出具满一年后根据抽复审情况做付款。(第一次付款前须报送工程决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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