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陈旧管线所深藏的隐患,还是“马路拉链”所造成的管线事故,有如迷宫一般的地下管线暴露出太多的管理问题。
以管线事故为例。“深圳各类地下管线所属行业的法规、规章中,虽对破坏相应行业地下管线的法律责任均作出一些规定,但涵盖的地下管线并不全面,执法主体没明确,如果发生人员受伤或死亡事故是否按安全管理相关法律和法规做处理也未说明。”深圳市法制办有关人员说,由于法律责任的不明确及处罚力度有限,部分实施工程单位为赶工期省成本野蛮施工,宁可冒着制造管线事故的风险野蛮施工,也不愿多花点时间做好已有地下管线保护工作,是导致全市各地管线事故不断发生重要原因之一。
而深圳管线最大的问题是管线管理各自为政。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各类地下管线由不同部门管理。如,供水管线、排水管线、电力管线及燃气管线分别由自来水公司、市政部门、电业公司及燃气公司负责建设与维护管理,地下管线年,深圳实行政府机构改革,与地下管线管理相关的部门有市发改委、市规委、市交委、市住建局等10多个部门。地下管线所涉及的主要管线多家,分别为水务集团、深圳供电局、深圳燃气集团。
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相当困难。以水务集团为例,深圳水务集团介绍,深圳地下管线还存在“三不管”管线,每个区都分布有,有些是村里建设,有些是开发商建设,特区外分布较多。但其具置分布,从未上报主管单位统计,难以掌握详细情况。“水务集团管理的原特区内四个区的市政排水管网,总长约3100多公里。”水务集团有关人员介绍,别的类别的排水管,属于小区的就归小区管,“三不管”管线管理主体不明,包括历史遗留的旧管和暗渠,地下走向难以摸清,有些上面还建有房屋,普查难度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