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人同志,咱们在对隽水镇木鱼湖后山的监控设备做问题排查时,发现多个监控杆件设备机箱内的光端交换机、光模块等配件不见了。”7月5日9时许,通城县公安局隽水派出所接到锡山公园视频监控修东西的人报警。
接警后,隽水派出所快速反应,当即建立专班开展调查。经过多种侦查手法,敏捷确定嫌疑犯周某(60岁,男,通城县隽水镇人)。
民警当即布控蹲守,但未发现周某轨道,其电话也一向无人接听。民警遂联络其家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希望能经过家族的劝说让周某自动投案。7月10日上午8时许,嫌疑人周某自动到隽水派出所投案。
经审问,周某对其在通城县锡山公园偷盗视频监控配件一事供认不讳,办案民警随后在周某家中阁楼搜到了被盗的资产,并带其进行了现场指认。
7月10日9时许,隽水派出所又接到两起治安类摄像头被盗警情。接警后,民警随即想到了此前的监控设备被盗案,便问询周某是否知晓此事,周某称不知情。随后,民警敏捷开展调查,经过调取监控,确定为周某所为,在铁证面前,周某终究供认该两起治安类摄像头也是其所盗。
经查,周某是一名监控装置师傅,常常接一些装置监控的作业,他为了节省购买摄像头的费用,对城区的治安监控动起了歪心思,以偷盗治安监控设备的方法来给自己“进货”。在第一次尝到甜头后,周某胆子渐渐的变大,偷盗的次数也越发频频,仅本年5-7月份,便偷盗了10个光端交换机、2个光模块、1个枪机摄像头、4个治安摄像头。
法网难逃,疏而不漏。现在,嫌疑犯周某因涉嫌偷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屡次偷盗、入户偷盗、带着凶器偷盗、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很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