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农村改厕建管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护机制,保证“厕具坏了 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抽”,提高改厕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健全长效管护各项制度、建立长效管护专业队伍,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一)管护长效化。参与改厕的村庄都要加强对卫生厕所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农村改厕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管护及时到位,避免改而未用和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二)农民主体化。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要求,引导农民热情参加改厕后续管理和维护。培养农民群众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共同珍惜和维护自己的美好家园。
(三)责任明细化。加强农村卫生厕所后续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明确镇、村各级责任,做到责、权、利统一。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
改厕完成后,各村要组织人员在厕屋明显位置张贴《农村卫生厕所使用须知》,告知农户使用方法和需要注意的几点。要定期对厕屋进行清扫,经常通风换气,不堆放杂物,保持厕屋及旁边的环境清洁卫生;使用节水型便器,不将生活废水、卫生纸、菜叶、食物残渣等扔入便器,冬季要加强厕具保暖,防止厕具和配件发生冻裂;按时进行检查化粪池有没有裂缝、有无损坏;定期清理粪渣、粪水,清掏出来的粪渣、粪水进行资源化利用,用于浇灌五小园等。
以村为单位,设立村级管护服务网点,组织并且开展农村改厕维修清掏服务工作,镇级分南北两片设立管护分站,配齐维修工具和厕具零配件,公开服务标准、维修更换价格、服务承诺和服务电话。
明确产品及配件的质保期和质保范围。建设砖砌式三格式化粪池的,实施工程单位要明确质保期限,属于建设质量上的问题的,负责整改到位。超出质保期范围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农户承担,收费以公开的维修更换价目表严格执行,不得高于市场价。改厕户能自行找市场上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做维修更换服务,尊重改厕户意愿,不强求。
对于清掏服务,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坚持适当收费,市场化运作,不搞“大包大揽”,镇级补助管护服务队10元/户/次,农户交费10元/次,县级补助30元/户/次,一个年度内,补助不超过两次。
坚持市场化、社会化运作,对改造后的厕所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立农村改厕服务站,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后续管护。
二是分别在南北两个片成立农村改厕维修清掏服务分站,配齐厕具零配件,提供维修更换和吸粪车等服务。各分站要达到“八有”标准:有办公场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有管护制度、有管护车辆、有服务电话、有价目明细、有配件工具、有管护台账。
三是在12个村成立农村改厕维修清掏服务网点,按照每100户改厕户配备一台电动抽污泵。各村改厕专干兼任负责人,具体负责各村内的农村改厕维修清掏工作。各服务点要有办公场所、有管护台账,将配备的电动抽水泵,统一存放保管,村民需要处理粪液时可到服务点借用,使用后及时归还,登记好借用和归还记录。
一是农户自行清掏。鼓励引导农户将粪液、粪渣浇灌“五小园”,需要处理粪液时可到村服务点取用电动抽水泵,使用后及时归还。
二是志愿清掏服务。老弱病残、行动不方便农户粪污满溢的,由村干部组织党员、志愿者帮助清掏。
三是社会化服务。由村服务站点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对农村改厕户进行清掏,将收集的粪液粪渣作为有机肥使用。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粪液粪渣综合利用模式和生产技术,鼓励采用多种合作模式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做好粪液粪渣后续利用和水肥一体化结合工作。
对积极参与农村改厕后续管护社会化服务,实现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评先评优和涉农项目申报方面给予倾斜。
(一)统一思想认识。农村改厕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后续管理维护更是“小厕所”凸显“大民生”的关键。各村要充分认识农村改厕后续维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确保农村改厕后续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改厕办牵头组织推进全镇农村卫生厕所后续管护工作,负责总体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各村要逐步压实主体责任,成立服务站点,做好运行管护等工作,确保粪液粪渣管理有序、应收尽收、及时清运、有效利用,厕具、厕屋、化粪池、处理设备及时修复,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强化督查指导。对农村卫生厕所后续管护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查调度,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设立公开电话,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镇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对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及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农村改厕和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工作考核。对农村改厕后续管护落实不到位的,限期进行整改。
每年开展表彰活动,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